中央教科所“十五”重点课题“中小学生作文个性化发展研究”
实验学校子课题第一阶段实践研究验收结题
实 施 方 案
为了将本课题更好、更深入地开展下去,根据总课题组 2003 年 1 月公布的本课题“研究计划”精神,对已具备第一阶段实践研究结题资格的实验学校,总课题组将从 2006 年 3 月起开始分期分批进行验收结题工作。现将验收结题实施方案公布如下,请各实验学校子课题组作好准备,遵照执行。
一、验收结题的目的
“中小学生作文个性化发展研究”是一项需要有较长时间的教学实践研究才能获得初步成果的教改科研课题,初步计划分阶段逐步推进。子课题实践研究第一阶段验收结题不是本课题实验的结束,而是为了总结课题初级阶段实践研究的经验、教训、存在的困惑和发现的问题,以便更清醒、更明确、更有针对性地升入本课题第二阶段实践研究,将各实验校实验班的作文个性化教学实践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
二、验收结题的要求
(一)教学科研讲究实事求是,反对虚假。这也是本课题实践研究第一阶段验收结题的首要原则。各实验校子课题组的结题报告和其他附件材料,都要本着做一说一、做二讲二的求实精神撰写。
(二)本课题实验的最突出特点是强调实践研究(行动研究),即在教学实践中研究,在教学实践中改革,在教学实践中创新;强调在先进教育理论指导下转变教学理念,在新教学理念的基础上改革教学实践。因此,“如何实践的”是子课题结题报告中的重点总结部分。
(三)本课题实验重视实践研究的成果,更重视实践研究的过程。过程是成果形成的脉络,更能反映实践研究的动态、非线性关系、发展轨迹和实践质量。
(四)本课题实验强调差异性。各地实验校原有的教学基础、客观条件、教改环境的差异较大,所以,验收结题不采用绝对统一的标准,只强调实验校的子课题实践研究是否促进本校作文(语文)教学改革在原有基础上呈现较明显的提高或有所提高。
三、验收结题的实施
(一)实验校子课题组验收结题
1 、申请验收结题的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实验校子课题组均可提出书面结题申请:
① 2003 年 1 月本课题正式启动后,已申报子课题并获批准,且有总课题组下发的“实验学校(基地)确认书”和“子课题任务书”的实验校,连续坚持在实验班进行教学实践研究满三年。
②已申报子课题并获批准的实验校,由于某种客观原因中断了半年以上实践研究,后来又主动与总课题组联系继续原子课题实践研究,累计满三年。
③个别实践研究成果突出,连续实验时间在两年(含)以上,愿意验收结题,以便提前进入原子课题第二阶段实践研究,或进入“阅读个性化”范畴的子课题实践研究的实验学校。
④坚持组织与领导当地实验校进行本课题实践研究满三年(或累计满三年),始终指派专人负责,认真指导实验校教改实践,且辖区内 70% 以上实验校第一阶段验收合格的教研室(教科所),可申请“课题实验基地”验收结题。
2 、验收结题形式
以下 5 种验收结题形式,供各实验校自选决定:
①通讯验收结题
②现场验收结题:包括——
结合举办地域课题研讨会现场验收结题
结合课题第二阶段实验区域开题会现场验收结题
同地多所实验校联合集体现场验收结题
3 、实验校申请验收结题的准备工作
①撰写全方位的“子课题实验第一阶段实践研究结题报告”,内容包括子课题的提出;对子课题概念的界定;子课题研究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设计;子课题实践研究的实施过程;子课题实践研究的效果(成果);子课题实践研究的收获(含教师、学生两方面)、存在的困惑、引发的问题和对问题的思考;第一阶段结题后的研究设想等。结题报告强调材料翔实,有点有面,注重分析概括,用事实说话。重要的单项材料可作为“附件”另附在“结题报告”后面。
②撰写简要的“子课题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对子课题实验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支持,对实践研究的组织与领导;当地教研室对本课题实验的重视、组织与指导;本校围绕或配合此项实验研究还做了哪些工作,组织了哪些相关活动,等等。
③申请“现场验收结题”的实验校还需准备 1-2 节实验研究汇报课,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课题活动照片、实验成果和相关材料展览。
④申请“结合举办地域课题研讨会现场验收结题”的实验校,除准备 2-3 节实验研究汇报课和展览外,还需草拟有当地教育局、教研室参与的“地域研讨会”组织方案,提前与总课题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协商确定时间、地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研讨会规模、研讨会内容及日程安排、拟邀课题报告人、外地与会代表食宿标准、会务费收费标准等事宜。
⑤申请“结合课题第二阶段实验区域开题会现场验收结题”,应由当地教研室牵头,应有一定数量的实验校和非实验校参加;除按“现场验收结题”的要求准备外,教研室还需组织各校提前向总课题组提出“第二阶段子课题实验研究申报材料”。其他会务准备工作可参考上述③、④内容拟定。
⑥申请“同地多所实验校联合集体验收结题”的单位应是当地教研室(教科研中心、教科所)或多所实验校共同推举的领头实验校。各实验校均需准备本校子课题的“结题报告”和“工作报告”,各准备 1 节实验研究汇报课。教研室牵头的地域,还需准备“教研室组织、引导本地区课题实验研究的工作报告”(用于教研室申请“课题实验基地”结题的验收材料)。申请单位需组织本地域尽可能多的非实验校参加。其他准备工作可参照上述各项内容自行确定。
4 、验收结题鉴定专家组组成
①鉴定专家组由总课题组负责组建。每个专家组由 5 人组成,包括总课题组成员 2 人(其中 1 人为组长,副高以上职称);聘请实验校所在地域有关部门(教研室、教科所、大学相关院系、语文特级教师或对教育教学研究卓有成就的学者)的本专业专家 3 人(副高职称或相当于本学科副高水平)。
②聘请当地 3 位鉴定专家,由实验校或教研室负责联系推荐,并填写“鉴定专家组成员推荐表”(另附),随子课题验收结题书面申请一同寄总课题组审核备案。总课题组如有异议,当及时与呈报单位联系协商。
5 、验收结题的程序
①实验校子课题组向总课题组提出验收结题书面申请,内容主要是子课题名称、参加子课题实验的起始年月、实验教师名单、子课题组其他成员名单与职务、自选验收结题形式与时间、“鉴定专家组成员推荐表”。书面申请须加盖学校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及通讯方式。
②自选通讯验收结题的实验校,在提交书面申请的同时即可将“结题报告”、“工作报告”及相关“附件”(均一式两份)用特快专递或挂号邮寄总课题组秘书处(勿寄私人,以免延误或遗失)。
③总课题组审核同意当地推荐的 3 位鉴定专家后,由该鉴定专家组组长电话通知子课题组联系人,并同时寄去“鉴定意见表”三份、总课题组聘书三份。子课题组即可将验收结题全部材料三份及“鉴定意见表”和聘书分送三位鉴定专家。
④当地鉴定专家须认真审读验收结题材料,详细填写“鉴定意见表”,并于规定期限( 15 天)内分别将“鉴定意见表”用挂号信寄送该鉴定专家组组长。
⑤鉴定专家组组长汇集 5 位专家鉴定意见后,代表该专家组填写“课题验收结题鉴定结论”表(一式两份,均加盖中央教科所课程教学研究部公章)。
⑥总课题组将向经鉴定专家组验收合格的实验校(邮寄)颁发“鉴定结论”和“结题证书”。
⑦“现场验收结题”的实验校,除按上述①、②条内容提交结题书面申请、当地“鉴定专家推荐表”、结题报告、工作报告及相关“附件”外,还应准备 1-3 位本校实验教师代表作现场个人实践研究报告,并做好其他现场验收结题的准备工作。
⑧课题鉴定专家组专家现场验收后将分别发表鉴定意见,分别填写“鉴定意见表”,并召开专家组会议,交换结题意见。最后由鉴定专家组组长现场宣布验收评议结果。
⑨通过验收结题的实验校,鉴定专家组将代表总课题组现场颁发“鉴定结论”和“结题证书”。未通过验收的实验校,鉴定专家组将与子课题组全体实验教师和实验校领导座谈,指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强化实践研究的建议,确定第二次验收时间。
⑩“结合举办地域课题研讨会现场验收结题”的实验校,除按“现场验收结题”的内容进行外,还应邀请一定数量的本地区和周边省市的非实验校教师代表参加研讨会。
“结合课题第二阶段实验区域开题会现场验收结题”的实验校,除按“现场验收结题”内容进行外,还应事先组织一定数量的本地区中小学校同时申报第二阶段实践研究的子课题。
“同地多所实验校联合集体验收结题”形式,一律按“结合课题第二阶段实验区域开题会”模式进行现场结题。当地教研室应事先组织第一阶段结题实验校和部分非实验校作好课题第二阶段实验研究子课题申报工作。
(二)实验校子课题组实验教师个人验收结题
1 、申请验收结题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实验教师均可提出个人结题申请:
①参加本校子课题组,拥有总课题组颁发的“实验证书”,连续坚持在实验班进行教学实践研究满三年,或前后两段实践研究累计满三年,认真钻研教改实践,充分使用课题专用刊物,积极向课题专刊投送个人实践研究文章和学生个性化作文,教改实践有明显效果的实验教师。
②在原实验校参加课题实践研究 1-2 年后调入新实验校继续实践研究累计满三年(无论现实验校子课题组是否具备结题资格),其他情况符合上述①诸项条件的实验教师。
③实验校子课题组具备提前结题资格,本人为该子课题组骨干实验力量,其他情况符合上述①诸项条件的实验教师,可随子课题组申请提前结题。
④实验校只有一人独自连续坚持实践研究满三年,其他情况符合上述①诸项条件的实验教师。
⑤连续三年荣获本课题实验研究“先进个人”的实验教师。
⑥具备申请结题资格的实验校分管子课题实践研究工作、并两次荣获“先进科研指导”奖的校领导和不任教的子课题组组长(含副职)。
⑦具体组织和领导当地实验校课题实践研究活动,成绩显著,三年来辖区实验校有所增加或实验班数量有明显增长的教研员。
2 、验收结题的准备、形式与程序
①凡具备课题第一阶段个人验收条件的实验教师,本人先向子课题组提出结题申请,子课题组初审同意后,书面开列“本校子课题组实验教师申请个人验收结题名单”,并由分管子课题实验的校领导和子课题组组长两人签署意见(亲笔签名),作为子课题组“结题报告”的“附件”一并寄送总课题组秘书处。
②实验校同意个人申请验收结题的实验教师,每人应准备一份“个人实验报告”和一份已实践过的“课堂教学实录”(两份材料首页左上角须注明“个人结题验收材料”字样),作为子课题组“结题报告”的“附件”一并寄送总课题组秘书处。(参加课题第三届年会“组文”评选的实验教师亦需再送一份原“组文”)
③“个人实验报告”的内容,包括承担实验的子课题名称与实验班级,个人对此项实践研究的认识,学习了哪些文章、书籍,个人实践研究计划,实施实践计划的过程与措施,典型教学实践举例,自己的实验班订阅多少课题专刊及使用情况,三年实验的个人主要收获,学生的主要收获,课堂教学发生的变化,向课题专刊送交多少学生个性化作文和自己撰写的文章,实践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困惑,下阶段实验设想和对发展课题研究的建议,等等。
④申请个人验收结题的校领导、不任教的子课题组组长,应列入“申请个人验收结题名单”;本人应准备一份支持、组织、领导、指导课题实践研究的“工作报告”(首页左上角注明“个人结题验收材料”字样),作为子课题组“结题报告”的“附件”一并寄送总课题组秘书处。
⑤申请个人验收结题的教研员,准备的材料与首页注明字样同上述④;“工作报告”(首页右上角须有教研室负责人签署“同意申请”意见,并加盖教研室公章)可作为辖区内某实验校子课题组“结题报告”的“附件”,一并寄送总课题组秘书处。
⑥验收实验校子课题“结题报告”和验收该校实验教师个人结题材料的鉴定专家,为同一个鉴定专家小组中的总课题组成员( 2 人)。
⑦个人申请结题的材料,经鉴定专家小组验收合格者,总课题组将颁发“合格证书”。
四、验收结题的费用
(一)子课题验收结题,总课题组不收取费用。依照中央教科所与国内科研工作惯例,申请验收结题的实验校应向鉴定专家小组成员个人支付劳务性质的鉴定费(目前一般标准为每人 600-1000 元)。总课题组考虑到学校负担,建议此项验收结题的专家鉴定费为每人 300 元。
(二)一所实验校有两个(含)以上子课题同时进行验收结题,总课题组只派出 2 人参加鉴定专家小组,实验校只需支付一份( 2 人)专家鉴定费。
(三)同地多所实验校集体同时验收结题,总课题组将视实验校数量派出 2-4 人参加鉴定专家小组( 1-2 个)。每所实验校均需向验收本校结题材料的专家(以签署“鉴定意见表”为准)支付鉴定费。
(四)每个鉴定专家小组中当地聘请的 3 位鉴定专家的鉴定费标准,由实验校自定支付。总课题组建议与总课题组成员鉴定专家的鉴定费标准相同。
(五)鉴定费支付办法,由实验校自定,需要银行转帐至总课题组帐号的,由总课题组如数转交。
(六)四种类型现场结题,所需鉴定专家的往返差旅费、当地食宿费,均由实验校支付(或多所实验校分担);往返交通工具标准,由牵头实验校或教研室与总课题组协商确定。
(七)专家鉴定费不包括实验校另邀请专家届时作课题学术报告的酬资。
(八)实验教师个人结题,按常规也需向鉴定专家支付验收鉴定费每组文 100 元,即每位鉴定专家 50 元。(已参加第三届年会“组文”评优的实验教师,此次验收仍寄送原“组文”,不需另支付鉴定费。本人需在送交的验收材料首页注明“已付鉴定费”字样)。
(九)当地聘请的鉴定专家不参与实验教师个人验收结题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实验校寄送的全部验收材料(包括“附件”),一律按标准行文格式用 A4 纸、四号字打印,分别装订,首页注明分类,以便总课题组存档。
(二)四种类型现场结题的书面申请,务请提前寄送总课题组,以便秘书处科学组织鉴定人员、合理安排验收时间。如难于按实验校提出的时间验收结题,秘书处会及时与实验校电话联系,协商解决。
(三)原则上实验校不可指定鉴定专家前往验收结题,但考虑到实验校组织现场结题中的其他安排,结题书面申请中可提出专家人选要求。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总课题组将尽可能予以支持。
(四)个别实验校所在地无法按要求聘请 3 位鉴定组专家,请与课题秘书处联系,共同商定妥善办法。
(五)个别实验学校或实验教师存在特殊情况,或本实施方案未涉及的个别情况,请书面或电话与课题秘书处及时联系。
(六)课题第一阶段实践研究验收结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既有照章行事的原则性,又有实事求是的灵活性。但申请验收结题的实验校和实验教师,可能有少部分验收不合格,暂时不能结题。总课题组全体成员保证遵守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不开后门,不徇私情,不敷衍塞责。希望各实验校、全体实验教师予以支持。
总课题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70 号凯旋城 B1座101室 邮编: 100101
秘书处电话: 010-58235481 联系人:徐 同 郭广忠
小学课题验收筹备组电话: 010-58235482 联系人:臧博平
初中课题验收筹备组电话: 010-58235483 联系人:申士昌
高中课题验收筹备组电话: 010-58235485 联系人:万九洲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课程教学研究部
“中小学生作文个性化发展研究”总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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